时间:2026-10-01 23:41:38
最后更新时间:2026-10-01 23:41:38
议处案件。
1.【谳】 - (形声。从言,献声。本义:审判定罪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-主谳者。 、 【组词】 谳词、 谳治、 谳平、 谳事、 谳囚、 谳案 2.【议】 - (形声。从言,义声。本义:商议,讨论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-议,语也。 、 《广雅》。按,谓论事之宜。-议,谋也。 、 《诗·小雅·斯干》-唯酒食是议。 、 《荀子·王制》-法而不议。 、 《史记》-赵王悉召群臣议。 【组词】 议计、 议妥、 议婚